打工人面对亲人离世时能否请假、能请几天假这类情况,其本不该成为难题。全国人大代表罗天所提出的丧假改革建议,恰好是要将这个历经40多年都未曾改变过的老规矩拽回到现实中来。
丧假范围该扩大了
现在执行的规定仅仅给予直系亲属丧假,兄弟姐妹、祖父母、公婆全都不在这样的范围之中。去年发生的那个亲哥离世弟弟请假却未被批准的案子之中,虽说最后弟弟取得了胜诉,可是他奔丧的那几日在法律层面依旧算做旷工。罗天代表提出建议把丧假范围扩大到手足、祖辈以及配偶的直系亲属,如此才算是对普通人情感方面需求的尊重。毕竟对于好多人来讲,自小一起成长起来的哥哥姐姐,感情并不比父母的要浅。
血缘不是唯一标准
现今诸多家庭之中,存在着这样一些人,他们彼此并无血缘关联,然而却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并且相互予以照顾,其感情早已超越了普通亲戚。就像自小抚养你成长的继父母,又或者是与你同住多年的岳父母,在他们离世之时,你却连丧假都无法请得,这般情形合理吗?罗天提出建议,要将形成实际抚养关系的亲属也纳入丧假范畴之内,从而使得那些虽无血缘关系但却拥有深厚家庭纽带的人,也能够体面地为亲人送别最后一程。
三天丧假根本不够用
当下,现今处于1至3天的丧假,对于那些在跨省之地工作的打工者而言,简直堪称一种折磨。从北京返回四川老家,在路途之上就要耗费两天,而剩余一天还要忙活办理葬礼、处理身后之事,并且还得立刻赶忙往回折返,就连哭泣的时间都没有。罗天提出,对于跨省奔丧这种情况应该增添2天的路程假,从而能够让身处异地工作的劳动者得以真正静下心来送亲人走过最后一段里程。奔丧并非如赶场那般,人一旦离去,总归是得给予一个能够好好进行告别的时机。
制度不能只靠老板酌情
现今诸多单位存在这样的做法,即亲属去世超出范围,若想请假就得看老板的心情状况如何。若老板心情好便算你事假,要是心情不好则直接按旷工来处理。如此这般便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转变为老板的恩赐了。罗天着重指出要从制度层面去解决这个问题,而非让员工一次次地通过打官司去维护自身权益。那种赢了官司却输了工作的事情,不应该反复出现。
企业其实不会因此受损
有一些企业存在那样的担忧,即丧假范围要是扩大了,就会致使成本增加,实际上认真去思索一番,丧假原本就是那种偶发的一种需求,几百人的公司,一整年当中,也碰见到没有几次员工请丧假的情况,这种时候给予员工充分的温暖以及照顾,反倒能够换取到更为长久的忠诚度,乔某的那个案子,若是当初单位批准了假期,也不会闹到法院那个地步,既伤害了感情,又丢失了面子。
制度文明该有温度了
要使得劳动者于至亲去世之际能够放心安心地去奔丧,并且能够有体面地进行告别之情状,这并非属于什么样的过分的要求。在40多年以前所制定而成的丧假制度,那时的家庭结构是较为简单的,人口流动也是稀少的,而如今却已然是完全无法跟得上现实情形了。现今独生子女数量众多,跨省就业现象极为普遍,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反倒愈发显得珍贵了。此制度应当进行改革调整的呀,要让人能够在亲人处于最后时刻之际陪伴在其身边,这乃是最为基本的一种体面呀。
你有没有碰见过那种请假请丧假结果被刁难的状况呀?倘若去世的人是兄弟姐妹或者祖辈,你们所在的工作单位会不会批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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