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亲人离世要请个假,居然还得参照六十多年前的文件规定?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政协委员邹震所提交的一份提案,将“丧假制度滞后”这个众多人心里暗自嘀咕过、然而却极少公然讨论的话题,又一次推向了台面。这份提案直接指向痛点:规定太过陈旧,覆盖人群太少,假期时间太短。
现行规定竟然来自上世纪五十年代
你当下所能享受到的丧假待遇,其法律依据主要是源自1959年以及1980年的两份文件,1959年原劳动部给出的意见,距离现今已然超过六十年,1980年发出的通知,同样过去了四十多年,那个时候中国尚未进行改革开放,企业基本上都是国营性质的,用几十年前的规定来管理现今的职场,恰似拿着粮票去购买高铁票,根本是对不上号的,诸多私企、外企以及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者,在遇到问题时只能依赖公司的“良心”,缺了明确的法律保障。
直系亲属的定义太窄了
顺着当下施行的规定来讲,能够准许你去请丧假的直系亲属仅仅限定于父母、配偶以及子女。然而,在咱们中国人的情感范畴当中,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岳父母、公婆,这当中的哪一个又不是关系最为亲近的亲人?尤其是好多80后、90后,打小便是由祖辈抚养长大的,彼此之间感情极为深厚。当祖辈离世的时候,内心的哀伤跟工作所带来的压力相互纠结在一起,可是,却有可能由于并不在规定所涵盖的范围之内,以致于不敢轻易地去开口请假,甚至就算去请假还会被拒绝,这样的情况既不符合人情事理,又着实让人心里感到寒心。
一至三天假期根本不够用
规章制度表明,假期会由工作单位依据实际情况给予一至三天。听起来好像有三天的时间,然而对于那些在不同省份工作的打工者来讲,这三天有可能全部耗费在路途之上。当下中国人口流动规模极大,从东部沿海地区返回西部老家的话,乘坐高铁或许就得耗费大半天乃至一天的时间。回到家中之后,还需要帮忙去操办丧葬之事,致使身心都疲惫不堪。三天的时长,在除掉往返的路程时间后,真正能够待在家里去处理相关事务、陪伴家中亲人的时间几乎就等于零了,大量的人不得不利用自己原本的周末时间或者再次去请事假。
大多数单位有人情味但规则空白
实际上,置身于现实情形里,绝大多数的用人单位,于处理员工丧假事宜这个环节,表现得挺通融。部门领导准予休假的时候,一般并不拘泥于天数进行计较。然而这不正表明,当下既有的规定,已然适配不了实际凸显的需求,唯有借助管理者所展现出来的“弹性”,去填补制度本身所固有的那种“刚性”存在的不足。这样一种以“人治”取代“法治”构成的局面,实则称不上稳固可靠,一旦遭遇严格依照制度行事的人力部门,或者不通人情事理的管理者,职工将会陷入一种极为被动的状况,想讲道理都说不清楚。
两会连续关注释放改革信号
不是丧假问题头一回又出现在全国两会上了,前几年就有代表委员提过类似建议,人社部也曾回应表示在研究论证,今年邹震委员再次提起这事,可说明这并非个别人小题大做,委实是到了该改的时候了,随着“124”家庭结构成主流,即一对夫妻、两个孩子、四个老人,中青年身上养老送终压力愈发大,制度设计必须回应这种社会结构变化。
完善丧假是制度关怀也是文化传承
亲人离世后送最后一程,这在中国人传统里属于送人伦大事的“慎终追远”范畴 ,完善丧假制度,将亲属范围予以扩大 ,天数适当增加 ,给异地奔丧安排路程假 ,这不仅是抚慰职工情感的举措 ,更是尊重传统美德之事 ,它不会给企业增添过多负担 ,却能大幅提升劳动者归属感与尊严感 ,期盼有关部门尽快更新这份几十年前的旧文件 ,让制度顺应时代 ,进而温暖人心。
即便亲人离去之悲痛,也不该因几十年前那一张纸所形成的文件,而再增添一道阻碍。当你去请求丧假之时,是否碰到过什么艰难之处,或者拥有什么令人感到温暖的经历呢?欢迎在评论区域分享你自身的故事,并且也请为这篇文章点赞,进而进行转发,以使更多的人关注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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